“大栅栏北京坊”部分商标初审获得通过
日期:2013-10-16点击次数:4911次
“大栅栏北京坊”商标申请于2012年9月10交由商标局受理审查。2013年10月15日,商标局发布第35类申请注册“大栅栏图形”商标审查结果。
在永兴置业申请的35类注册“大栅栏图形”商标中除“自动售货机出租”这一项驳回,其余20项(1、广告;2、广告宣传;3、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;4、户外广告;5、广告宣传本的出版;6、商业橱窗布置;7、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;8、张贴广告;9、商业信息;10、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;11、饭店商业管理;12、外购服务(商业辅助);13、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;14、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;15、替他人推销;16、职业介绍所;17、商业企业迁移;18、将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库;19、会计;21、寻找赞助)已经通过初审。
其余商标注册在35类中“大栅栏文字”以及在43类中“大栅栏图形”商标仍在受理审查中。